離岸基金指的是注冊在所在國之外的基金,通常設立在開曼群島、毛里求斯或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離岸司法管轄區。在經濟全球化的當今世界,資金在全球流動,大型 的PE機構往往會接受全球各處的資金,但各國對于外國投資者的管理規定又千差萬別。這些司法管轄區對專注于中國進行投資的基金來說,很具吸引力,因為它們 通常允許來自不同國家的投資人參與投資,而不受美國或中國法律法規的管制。
離岸信托也稱為境外信托或外國信托,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進行,且全部或大部分受托人不在本國居住或不在本國習慣性居住的本國居民委托人設立的信托。在操作上與信托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托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家為達到企業和個人的財務目的,選擇離岸信托,確保能以從法律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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