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國商標注冊方式簡介:
單國商標注冊指直接向各個國家/地區商標主管機關分別遞交注冊申請的注冊方式,也稱"逐一國家注冊",是國際商標保護最常用的一種方式,是與一些國際性或區域性的知識產權保護組織注冊方式相對而言的保護方式。
有的國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即:最先使用者優先獲得商標權,有的國家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最先申請者優先獲得商標權;各國注冊所需的時間也差異較大,短的僅需半年左右,長的則需4-5年;各個國家的商標有效期、費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
二、保護原則類型:
①申請在先原則:絕大多數國家,如中國、法國、德國等
②使用在先原則:極少數國家,如美國、印度
③申請在先和使用在先兼具原則:加拿大
三、單國注冊特點
1、逐一國家注冊形式最為快捷便利,注冊周期視各國法律和慣例而定。
2、如在申請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隨時與國外合作方律師事務所聯系,對申請注冊的進展情況可以及時了解。
3、單國商標注冊最大的特點就是權利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任何時候申請,提交申請時可以改變商標的注冊形式、修改保護的產品或服務項目,一般不用受制于國內商標注冊的情況,非常靈活,且都會頒發商標注冊證。
四、商標分類
大多數國家及地區的商標采用尼斯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即1-34為商品分類,35-45為服務分類。
五、商標注冊流程
1.咨詢溝通階段:定制建議方案-文件、時間、注意事項、費用列表、保護方式等。
2.委托代理:代理協議-具體商標商品、類別費用、雙方權利和義務等。
3.辦理查詢階段:查詢報告-查詢結果、專業分析、解決方案等。
4.溝通最終確認:確認單-書面確定是否提交、如何提交等。
5.申請注冊過程:官方回執、駁回、公告、提供使用證據、注冊證等,提供專業報告。
6.常規后續服務:狀態報告、電話回訪、時效提醒、專業資信、動態等。
六、單國注冊商標申請材料
1.委托書(由本司提供)。
2.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3.商標圖樣及商品/服務。
4.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名義)/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名義)。
5.其它各國規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