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人員任命要求
其實
注冊新加坡公司很簡單,注冊所需要的資料也不多,可以不在
新加坡實地經營,可以沒新加坡實際辦公室。但是注冊地址必須是新加坡真實有效的地址,也必須任命董事。這兩點要求也不難,因為通常專業的代理機構都會為投資者提供注冊地址和董事。
新加坡公司有些關鍵人員是必須要任命的,必須任命董事,公司秘書和其他關鍵人員:
1.公司董事
須委任至少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EP準證持有者)董事必須年滿18歲,沒有破產或犯罪記錄。一個人可同時做董事和股東,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2.公司法定秘書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條文,您在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必須聘請合格的法定秘書。法定秘書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且不能由公司唯一的董事或股東兼任。
3.審計員
每家新加坡公司都必須在公司成立后的3個月內任命一名審計員,除非根據《公司法》的相關條款豁免了審核要求。
除了任命相關人員之外,維護新加坡公司還需要做的事情包括: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稅務申報等。
年度股東大會(AGM)和年度申報表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AGM是強制性的年度股東大會。在年度股東大會上,公司將向股東提交其財務報表,以便股東就公司的財務狀況提出任何疑問。
根據新加坡
公司法規定:
1. 第一次股東大會(AGM)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8個月內舉行第一屆股東周年大會。之后的每一個財務年度定期召開常年股東大會,并且與上一次股東大會不可超過 15 個月;如董事提出充分的解釋可申請股東大會延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
2.董事需在股東大會上呈交由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和審計師(如需審計)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并由股東審核和通過。對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和財務截止日期不可超過4個月;其余類型的公司,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和財務截止日期不可超過6個月。
注意:若未能遵守年度股東大會要求的董事可在法庭上被起訴,最終的后果可能包括取消董事資格或取消其董事資格,此外,ACRA可以對未持有所需年度股東大會的公司處以構成罰款。
另外,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所有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都必須向ACRA提交年度申報表,時間在公司每一年的股東大會舉行后的 1 個月之內申報公司過去一年的財務狀況與變更訊息,以完成年檢申報。每遲交一份周年申報表,將收取延遲交存費。
新加坡公司稅務申報
1.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包括新公司)都必須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提交預計應課稅收入(ECI),但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公司和明確不需要提交的公司除外。
2. 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需根據公司實際的年度稅前利潤或虧損,在每個估稅年度的 11 月 30 日之前遞交公司稅申報表Form C。
注:關于審計,新加坡公司和
香港公司最大的不同點就是,香港公司不論有無經營都必須審計,而新加坡公司是需要達到一定條件后才需要審計做賬。
新加坡公司召開股東年度大會(AGM),會計年表和財務報告提交給注冊局(ACRA),同時向稅務局報稅,這一系列工作每一財務年度進行一次,則統稱為年審。
以上人員任命以及維護工作都是合規經營的新加坡公司必須做的,若上述事項某項不符合新加坡政府要求都會面臨罰款等問題,會對新加坡的經營發展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