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經逐漸成為全球
財富管理中心,全球富豪紛紛在新加坡投資、配置資產。根據新交所的數據,新加坡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總資產去年增長了15.7%,達到4萬億新元。為何新加坡能夠集中全球財富,新加坡IPO上市有哪些優勢呢?中國企業在
新加坡上市的方式又有幾種?
新加坡交易所介紹
新加坡交易所的前身為成立于1973年5月24日的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ES),1999年12月1日,新加坡證券交易所與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合并成新加坡交易所。
新加坡交易所是一個區域性交易所,它吸引了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在這里掛牌上市。截止至2006年末,外國企業占了總上市公司的37%(約268家),其中中國大陸、香港及臺灣地區的企業共158家。
2000年11月23日,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上市,發行普通股10億股,發行價為1.10新元,成為繼1998年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和2000年6月香港聯交所之后,亞太地區第三家公開上市的交易所。
新加坡交易所證券產品包括股票與股票期權、憑單與備兌憑單、債券與抵押債券等。和大多數證券市場一樣,新加坡證券市場也由主板和創業板構成。
新加坡交易所約有20%的上市公司以及15%的債券發行人來自大中華區,作為全球人民幣中心,新交所是全球領先的結算所之一,為保證金抵押,清算和結算接受離岸人民幣。
新加坡IPO的優勢
1、新加坡股市是獨立開放的公開市場,上市條件明確。公司在尋求在新加坡上市過程中可以隨時與新交所聯系、了解新交所的相關規定并討論上市前后遇到的各種問題。
2、中國公司在新交所上市可以融集外資,供公司進一步發展之用。新交所根據新型經濟發展而設計的上市標準,有利于新興而且具有潛力的中國公司在新加坡市場融資,在公司發展的關鍵時期,給予公司需要的資金。
3、新加坡股票市場的流通性較好,換手率(交易值/市值)高,市場是十分活躍的。
4、新加坡市場對制造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有更深的認識,估價較高。
5、企業上市售股,可以選擇發售新股或由股東賣出原有股份。
公司上市后亦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及市場狀況,自由決定在二級市場上再次募集資金的形式、時間和數量。
6、新加坡沒有外匯及資金流動管制,發行新股及出售舊股所募集的資金可自由流入、流出新加坡。
7、在國際市場上市,有利于企業樹立更好的企業形象。新加坡是中西文化交融之地。中國公司既可在新加坡得到文化上的認同, 又可以登上國際舞臺。
8、上市募集資金可以在新加坡元、港幣、美元之間選擇;報表貨幣可選擇新元、美元和人民幣,甚至交易貨幣也可選擇新元、美元、港元等。
中國公司新加坡上市融資主要方式
1、大S股模式”直接主板上市
中國證監會對內地公司赴海外上市批準主要分兩類。一類注冊于內地、海外上市的公司,如在
香港上市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美國紐約上市的N股等。對于這一類由于
公司注冊地仍在內地,實質上是中外合資公司的外資股部分在海外上市,而且上市集資仍需返回內地,所以中國證監會的政策指引是成熟一家批準一家的鼓勵政策。
一般來講,采取這種方式在境外上市,必須同時符合我國證券法律及境外上市地的證券監管要求。以這種方式申請上市的公司需經過必要的重組,將現有資產存量和業務進行重組,在境內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相應的程序也會較為繁瑣,申請的時間也可能會較長。但是,正因為需經過這些相對嚴格的程序,申請企業一旦獲準在境外上市,將能夠比較容易地獲得投資者的信任。
2、通過“紅籌模式”實現上市
“紅籌模式”是指境內公司將境內資產以換股等形式轉移至在境外注冊的公司,通過境外公司來持有境內資產或股權,然后以境外注冊的公司名義上市。
3、通過買殼實現間接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的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買殼本身可以避開繁雜的上市審批程序,手續也相對簡便,因而為不少民營企業所選擇。但是這種上市方式在挑選安全的殼資源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并且在買殼之后如欲獲得長期穩定的效益,亦并非易事。另外,買殼并不能帶來資金,因此如需要融資,也還必須經歷發行新股再融資的審批程序。由于新加坡證券市場的特點,投資者以長期投資
基金為主,當地居民為主的中小投資者投資傾向保守,上市炒作一般不活躍。因此,在新加坡市場買殼的主要目的是以控制上市公司及其資源的戰略投資為主。
4、異地二次上市
異地二次上市形式多樣,如S股、紅籌股公司在內地A股增發等。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可以利用其與香港市場的對接性,將新加坡證券市場作為香港二次上市的跳板,然后通過介紹形式赴香港上市,或者待國內條件成熟后,回歸國內發行A股。
新加坡上市程序
新加坡沒有申請數量的限制,多家擬上市公司的申請材料可同時提交,因此上市耗費時間較長的問題在新加坡不會出現,一般情況下,從上市工作正式啟動到公司股票獲準公開發售并上市交易需要6個月左右。
1、申請上市前的準備工作(4個月左右)
該階段的工作包括擬定上市計劃、實施公司重組、各中介機構展開盡職調查、發現公司存在的上市障礙并提出解決方案、制作上報新交所和金融管理局的文件等。
2、申請上市(4-6周)
完成公司重組后,由主理商(經理人)代表公司向交易所提呈上市申請書,以及處理交易所的任何詢問。在提呈申請書時,必須附上一些文件,這些文件包括由律師起草的招股書和由新加坡的會計事務所按照新加坡或國際會計標準的會計師報告。一般上,會計師報告應涵蓋三個財政年度的財務資料。
3、公開發售前的準備(2周)
獲得新交所審批通過后,即開始公開發售前的準備工作,大約需要兩周,其中主要工作是經理人及公司決定公開發售價,簽署包銷或私下發售股票協議,提呈售股計劃書草稿供交易所和金融管理局批閱,向公司注冊局注冊售股計劃書,以及為公開售股進行宣傳。
4、公開發售股票(1周)
宣布公開發售,通常申請認購時間至少七個交易日,公開發售股票截止后進行抽簽及分配股票。上市時間定為二天,通常在公開發售股票截止后第二個交易日開始進行發行后的股票交易。
企業選擇在新加坡上市,費用方面主要包括支付給新交所的上市費用和雇傭投資銀行、銀行、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承銷費、傭金、審計費、法律顧問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