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出口的退稅流程包括出口退(免)稅備案、
出口退稅申報、數據處理與申報、稅務局審核、收到退稅款等五個環節。企業申請出口退稅金額是如何計算的呢?
金額計算公式
1、出口企業兼營內銷和出口業務,且其出口貨物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先對內銷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并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其公式為:
(1)銷售金額×稅率 ≧ 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應退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2)銷售金額×稅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應退稅額=銷售金額×稅率
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未抵扣完的進項額-應退稅額
2、出口企業將出口貨物單獨設立庫存賬和銷售記載的,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的進貨金額和進項稅額計算。
對庫存和銷售均采用加權平均核算的企業,也可按不同稅率的貨物分別計算應退稅額: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稅率。
申請出口退稅需要的業務單證
1、采購合同
2、采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專票也可)
3、采購付款銀行水單
4、銷售合同
5、銷售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外銷形式發票(稅務局要求會存在地區性差異)
6、出口收匯銀行水單
7、物流單據:出口申報要素、裝箱單、出口放行通知單、出口報關單、物流裝貨單(船單)、物流提單
8、其他自留備查單據:物流合同(訂單)、物流發票、物流付款銀行水單等。
申請出口退稅不通過的原因
1、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但不承擔出口貨物的質量、結匯或退稅風險的,即出口貨物發生質量問題不承擔外方的索賠責任(合同中有約定質量責任承擔者除外);不承擔未按期結匯導致不能核銷的責任(合同中有約定結匯責任承擔者除外);不承擔因申報出口退稅的資料、單證等出現問題造成不退稅責任的。
2、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其出口業務實質上是由本企業及其投資的企業以外的其他經營者(或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假借該出口企業名義操作完成的。
3、出口貨物在
海關驗放后,出口企業自己或委托貨代承運人對該筆貨物的海運提單(其他運輸方式的,以承運人交給發貨人的運輸單據為準)上的品名、規格等進行修改,造成出口貨物報關單與海運提單有關內容不符的。
4、出口企業將空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免)稅單證交由除簽有委托合同的貨代公司、報關行,或由國外進口方指定的貨代公司(提供合同約定或者其他相關證明)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
5、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貨物既簽訂購貨合同,又簽訂代理出口合同(或協議)的。
6、出口企業未實質參與出口經營活動、接受并從事由中間人介紹的其他出口業務,但仍以自營名義出口的。
在稅務監管這方面,稅務部門每年都在加大審查監管力度,因此企業一定要合規,按要求申請出口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