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巴拿馬注冊公司,除了了解巴拿馬的經濟市場,企業在這里落地經商是否有發展空間,以及能否為企業節約稅務成本等問題都需要考慮清楚,注冊巴拿馬公司的手續比較簡單,只需滿足以下條件即可。
巴拿馬公司注冊條件
1、公司名稱要求:公司名稱必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
2、公司注冊股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股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3、公司董事股東:最少兩名股東,而且必須為自然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最少需有三名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4、公司注冊地址及代理:注冊地址必需位于巴拿馬,巴拿馬法規要求每個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個注冊代理,注冊代理必須為巴拿馬境內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5、巴拿馬公司管理人員
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
6、巴拿馬公司注冊資本
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注冊巴拿馬公司的流程
1、簽署委托書。
2、簽署協議。
3、交付定金。
4、到政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5、完成注冊,支付余款領取資料
巴拿馬公司稅務要求
巴拿馬采用屬地主義之課稅方式,公司只要在巴拿馬當地沒有任何營業行為,不管公司每年實際有多少利潤盈余,當地政府皆不會再加以課征任何稅。即使在當地設立辦公室,操盤全世界財務運作,例如L/C、T/T只要牽涉到國外,不含巴拿馬境內之利潤,亦無需課稅,故而吸引很多國際知名企業在此設立境外公司,用以收款并負責營收、開立發票之事宜。
在巴拿馬經營業務的公司須繳付應評稅收入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稅款。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營業的公司獲科郎自由貿易區提供多項優惠,而在科隆自由貿易區經營業務的公司亦可按較低稅率繳稅。
在巴拿馬以外地方營業的公司勿須納稅,只要繳付數目不多的年度特許經營稅便可,勿須就海外賺取的收入納稅。公司逾期交稅須繳交附加費。
巴拿馬公司最大的特點是基本沒有課稅,只要不在巴拿馬經營是不需要向巴拿馬政府交稅的,而且以巴拿馬公司的名義在美洲多地經營是可以享受眾多優惠政策的,想要了解巴拿馬更詳細的稅務要求?歡迎咨詢瑞豐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