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為剛需購房者發放了一個優惠大禮包。自11月11日起,宗地容積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持有滿2年的住宅,將不受成交價格限制,無須繳納買賣差額5%的增值稅。
2015年9月公布的《關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告》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本數)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規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不同區域的上限介于200萬元至490萬元之間)。
4年多來深圳樓市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過近幾年的價格上漲,現在位于原特區內較好地段的二手房,即使兩房住宅的價格也會達到四五百萬元,交易時不得不按照非普通住宅的納稅標準繳納買賣差額5%的增值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剛需。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兩年來,政府有關部門收到很多群眾的反映,要求調整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保障剛需購房。經過充分研究,深圳對普通商品住房標準進行調整,將有利于使更多剛需家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剛需購房成本,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此次調整后可以節約多少稅費?以南山區一套滿2年的二手房為例,假設原來市場登記價是300萬元,現在市場行情是1000萬元。舊政策下是單套房總價490萬元以上就是豪宅,就要征收5%的增值稅,大約是35萬元。而在新政策實施后,只要這套房子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小區容積率在1.0以上、業主持證滿2年,這35萬元就不需要繳納了。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認為,此次政策是深圳落實中央“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要求,對現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一次完善。“深圳這次通過調整改變了以前‘一刀切’的房地產稅收做法,對于剛需和普通家庭繼續實施國家給予的優惠購房稅收政策,而對投機投資購房繼續實施嚴格的稅收政策,從而將投機和剛需分開。”
深圳市稅務部門11日也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深圳買賣二手房增值稅稅收政策保持不變。現行政策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深圳市住建局則特別強調,此次調整普通住房標準,并不影響深圳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深圳市仍然嚴格執行2016年以來的限購、限貸、限售、限價等政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仍在有條不紊推進中。
王鋒認為,政策調整后,對深圳樓市將起到穩定促進作用。“這次政策深化了深圳的差別化調控政策執行,對剛需家庭給予保護,對投資投機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將保障深圳房地產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