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每年只需要進行1次稅務申報,而在稅務申報的同時,必須提交一份由第三方執牌會計師出具的公司賬目審核報告,以作香港稅務局評稅使用。那是否所有的香港公司都需要進行審計工作呢?今天,瑞豐會計師事務所就為大家介紹,是否所有的香港公司都需要做審計。
依據香港《公司管理條例》,任何一家香港公司都應按照要求,由通曉國際會計準則,且受到香港會計師公會認可的持牌會計師進行公司財務賬目的核實和核準,并形成對該公司財務賬目的審核意見,以作為該公司股東大會財務狀況說明,及香港稅務局校核稅款之用。從這一要求可以看出,只要是有營業的香港公司,都必須且應當進行公司財務賬目審核,即必須進行公司財務審計。
而對于已經注冊成功,但從未開業的香港公司,由于其稅務申報為“零申報”這一特殊形式,同時也沒有任何財務收支,因此并不存在需要審計的公司財務賬目,也就不必進行審計操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香港公司出于節省審計開支目的,或盲目聽從無良香港公司秘書建議,違規進行“零申報”操作,則有很大幾率被香港稅務局進行稽查。同時,香港銀行在每年的資料更新中,對已開業的香港公司,也會要求其提供相應財務年度的審計報告。如果該公司以“零申報”方式報稅,但其銀行賬戶又顯示有資金流動,則香港銀行會選擇關閉該公司銀行賬戶,以免該客戶的違規行為牽連自身,甚至直接向香港稅務部門舉報該公司的違規行為。
在瑞豐會計師事務所的日常工作中,也碰到部分咨詢香港公司審計的必要性。在瑞豐會計師事務所看來,香港公司審計不僅事關該公司的稅務申報活動,更重要的是直接與該公司的香港銀行賬戶安全相關。在CRS協議落實及全球反避稅反洗錢環境下,想要開立香港銀行賬戶困難重重。如果因審計報告問題導致香港公司銀行賬戶被關閉,不僅會影響公司資金流動,嚴重時甚至會給公司董事和股東帶來不小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