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戶咨詢,香港公司自09年成立以來一直都不太重視報稅事宜,所以都是做零申報,現在如果我們要按實際情況報稅的話,該從何時做起?
是從08年公司成立以來開始做賬報稅還是從最近的年度開始報稅?
如果從09年開始報稅的話,稅局是否會質疑我們那幾年為什么做零申報并罰款?
認為都對,將舊的香港公司辦理注銷,重新設立新公司,這是最快最省事的方法,但我說的不算數,還是要看貴公司的營運需求,若貴公司已很努力地建立起此公司的聲譽,客戶也已認同,突然為了帳務問題就關閉,似乎有點為難。
那還有其它的作法嗎- 答案是有的,但是有代價。
香港稅務局對企業財務憑證追溯期是7年,7年內稅務局都有權利查詢你的相關財務憑證,如果沒有憑證會產生罰款被查到報表提報有問題那罰款就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2014年香港稅務局4月發出了幾百萬份的稅表,有的公司一次收到幾年的稅表的都有。還是需要謹慎對待公司稅務問題的。
最守法且完整的作法,公司配合的是香港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他談談香港公司目前的營運模式,2009年成立的,將香港公司從2009年至現今的境內外營業活動的貿易單據、銀行月結單、等商業文件提供給他們,讓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作帳且核數工作,我們客戶有做過,收費是不便宜的,過程也確實滿折騰的,但日后就可以用正規方式進行操作,安心了。
最后,我需要再重申一次,香港公司并非完全免稅公司,公司進賬金額這塊太高的就不建議做零申報,香港地區以外的海外所得是需要透過香港會計師的核數工作,再向香港稅局申請稅務優惠的,并不是我們自己認定那么簡單。
想要避稅又想省麻煩,不如使用免稅天堂的地區(離岸公司),例如馬紹爾、塞舌爾、英國、汶萊等,懂的用的人,會幫自己省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