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程序:
一.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二.準備注銷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注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三.材料準備完成后,向
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四.分公司注銷登記經
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司應持《分公司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注銷企業代碼證。
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并粘貼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權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銷原因的注銷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戶證明。
7.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