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設立分公司注意事項:
1、分公司名稱:分公司取名相對自由,可以以如集團、控股、雜志社、出版社、協會、研究所、中心、學院、公司、促進會等字眼結尾,其取名的靈活性遠遠大于有限公司及無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結 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結尾。
2、性質:分公司性質為非獨立性的無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權歸屬于總公司。
3、經營范圍:分公司的經營范圍須與總公司的一致或者相似。
4、注冊香港公司條件:必須擁有一家香港總公司,提供總公司的商業登記證,確定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5、注冊流程:與瑞豐簽訂委托書>>簽署協議>>交付款項>>簽署文件>>立即送到香港政府辦理>>3-5個工作日完成>>提供掃描件給客戶>>支付尾款>>遞交資料。
6、報稅:分公司的報稅納入總公司。香港公司沒有營業稅,納稅是按公司純利潤交納(有限公司16.5%;無 限公司15%)。
7、發票和印章:香港公司的發票不是由稅務局統一印制,是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印制發行的;發票收據及其它單據要加蓋公司章,并由負責人簽署后方為有效;印章可按實際需要定做。
8、服務內容:稅務局商業登記證;公司鋼印、原子印章、簽字章各一枚;提供香港公司注冊地址、電話、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