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無限公司的主要區別在于責任和稅務方面。
責任方面:
香港有限公司主要體現在“有限責任”上,股東和董事只需要承擔有限的責任,至 于各股東的責任多少,則視其認購股份數量而定。假如一名股東認購了一萬股每股一元的股份,當公司被清盤時他的最大責任只是一萬元。理論上,這名股東在認購 股份時已支付該一萬元,因此在公司被清盤時,這名股東便再無須負上任何責任。相反來說,假如該名股東未付該一萬元,他支付該金額后便再無須負上任何其它責 任。所以說有限公司適合風險高的貿易公司,大陸人辦理注冊香港公司基本上都是有限公司。
香港無限公司的股東需負的責任無上限,公司所欠下的債項需要由股東全數負責,而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及出售股東名下的任何財產。因此,做生意的人,特別 是一些從事高風險業務的人都會選擇以有限公司來經營業務。所以香港無限公司一般只能香港本地人注冊,非香港戶籍必須香港戶籍人擔保才能注冊,無限公司幾乎 不能在大陸境內辦理離岸銀行賬戶。
稅務方面:
香港有限公司做完帳后通過香港核數師核數后,出具核數報告,根據核數報告所列數據才可以向稅局申報納稅。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呈報經審核的會計賬目及報稅表給稅務局評估利潤及虧損。
香港無限公司不用通過核數的過程,做完賬直接根據會計報表向稅局申報納稅即可;
另外:香港有限公司銀行賬戶開設自由,可以在香港本地開設銀行賬戶也可在其他地方開設離岸銀行賬戶。 而香港無限公司很難在大陸開設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