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不同離岸地的離岸基金其過程基本都是一樣的,以開曼離岸基金的設立流程為例:
1、對投資項目進行選擇和調查;
2、選定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經理(Manager)和基金持有者(Administrator);
3、請當地持牌照的律師撰寫法律文件并做登記設立基金;
4、開設現金賬戶(Cash Account)和投資賬戶(Investment Account );
5、投資人入資進現金賬戶/Cash Account;
6、基金管理人進行盡職調查核準(KYC);
7、基金經理發出指令允許基金管理人將資本轉入投資賬戶 Invest Account;
8、代理人(Broker)運作;
9、基金管理:包含行政,會計,財務,凈值計算(NAV alculation)等,一般為月報或季報;
10、基金每年審計。
注意:如果是對沖基金(Hedge Fund)需要向投資人提供PPM(Private Placement Memorandum ),瑞豐可向客戶提供基金設立,銀行開戶,后續管理,推薦審計,律師,銀行等機構專業而全面的離岸基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