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選擇自由: 公司注冊證書除可包括英文公司名稱,還可根據適當規定使用中文(和其它語言的)公司名稱, 而且可把中文名稱載于公司注冊證書。
2.公司稅收制度合理:如非在薩摩亞經營業務完全免稅務,即離岸公司無需繳納任何稅項。
3.公司商業運作方便:公司成立后無需每年按期舉行股東大會或董事會;
4.公司運作無須提供財務報表:股東可豁免呈遞經審計帳目的要求。
5.公司資料保密:最終受益人資料勿須供公眾查閱。
6.專業和商業服務架構質素不斷提升:薩摩亞最初在80年代未引入根據庫克群島法例制定的離岸公司法例,其后不斷改良,務求有關法例更簡易明確,容易履行,以迎合亞洲市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