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作為
離岸公司企業的形象代表及企業的無形資產越來越被企業所重視!是否注冊商標國家并不實施強制手段,但使用未注冊商標有許多的不利之處!
一、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專用權,無法獲得商標法的保護,商品品牌始終處于不穩定的狀態,隨時都可能因為與他人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而被告侵權、罰款、并禁止使用!
二、使用未注冊商標不能取得消費者的信任;消費者一般認為標有注冊商標標記的商品比較可靠,值得信任。
三、不利于企業競爭,在廣告宣傳、銷售活動中處于被動狀態,現在許多的商場、超市對商品要求要有
注冊商標;如果沒有注冊商標我們的商品只能擺放在地攤上銷售! 等等。
如今隨著商標知識的推廣,越來越多的企業知道注冊商標的重要性。可以說‘注冊商標’是每個企業的產品品牌進入市場的保障卡!為避免你費心想好、精心設計、苦心經營的商標被他人‘搶注’,因為我國對同一
商標注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的非但不能獲得注冊,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