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香港的稅項有哪些?
答:香港的稅項主要分為三大類: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利得稅為公司應課稅利潤之16.5%(2007/08年度:17.5%);薪俸稅根據薪金收入以累進稅率計算,繳稅上限不超于總薪金收入之15%(2007/08年度:16%);物業稅根據擁有物業之租金收入扣除20%的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后以15%(2007/08年度:16%)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