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出口信用證業務流程:
在銀行辦理出口信用證業務的企業應是已發成立且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1.出口信用證通知
首次作為通知銀行通知信用證受益人或首次在銀行辦理出口信用證下交單的企業須提供以下資料:
1)單位基本情況表,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檢,加蓋公章。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三選一),加蓋公章。
5)貸款卡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有)。
2.出口信用證項下交單
企業向銀行辦理出口交單時,一般須提供以下資料:
1)出口交單委托書。交單委托書應內容齊全、簽章清楚。基本內容包括公司名稱、結匯/轉賬賬號、單據種類及份數、聯系人等。
2)出口信用證正本及修改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