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先權之申請: 若一廠商在會員國內已有注冊商標則可申請自先權,即將此商標申請于歐洲聯盟25個國家。 CTM申請日即為其注冊日。 當一廠商申請自先權核準之后,必須放棄先前在各別國所做之申請。因為CTM為一整體,同時為考慮廠商之利益(尤其是商標發生爭議時),先前在各別國所申請之注冊日予以保留。因此,若先在某會員國注冊商標,之后申請自先權,在此會員國則有兩個注冊日,當權益發生問題時,當以先前之注冊日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