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概況: 外商常駐代表機構,在法律上為外國企業在中國大陸常駐代表處,是指依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主要從事外國企業經營范圍之內的商務聯絡和接洽的機構。代表機構需要有一個固定場所并正式聘顧當地員工,從事非直接經營性活動:如業務聯絡、產品介紹、市場調查、資料收集及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