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公司類別:開曼群島的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的英國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開曼群島公司法律(修訂版)中找到。開曼群島的公司形態可分為三類:一般當地營業公司(Resident Company),非當地營業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稅務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稅務免除公司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做金融方面之規劃,稅務免除公司不能在當地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