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 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2 發行對象;
3 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
4 募集資金的用途;
5 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
6 決議的有效期;
7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8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上述股東大會決議審議的議案基本由保薦人協助公司起草,保薦人會根據公司的具體運營狀況建議公司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