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股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明顯不同,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
2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3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將該股票交會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4 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權轉讓。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