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對股東(大)會負責,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作為股東的代理人,董事會既享受決策權,又有經理層的任免權,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
董事會對公司的發展目標和重大經營活動作出決策,維護出資人的利益。它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業務活動,也就是說,公司的所有內外事務和業務都在董事會的領導下進行。在法人治理結構中,董事會處于核心地位,是介于股東和經理層之間的一個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