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委員會必須全面履行下述職責,但在公司上市前后的短期內,即所謂過渡期間,部分職責可免除。
1 制定一份陳述審核委員會責任和義務的書面文件。
2 向董事會提供如下意見:外聘審計師的提名;外聘審計師的薪酬。
3 直接負責監督外聘審計師的工作,并解決管理層和外聘審計師關于財務申報事宜的分歧。
4 預先核準外聘審計師即將向公司或其附屬實體提供的非審計服務。
5 審核公司即將公開披露的財務報告書、管理層運營狀況說明(簡稱“MD&A”)以及年度和中期收入通告。
6 確保摘錄或引述自公司財務報告中用于公司公開披露的財務信息經過充分的審核程序,并必須定期評估這些程序的完善性。
7 制定以下操作規程:a.接受、留存及處理關于會計、內部財務控制或審核事宜的投訴;以及b.處理由公司員工不記名提交的對有關財會或審計事項的質疑。
8 審批公司前任和現任外聘審計師所在公司對其合伙人、員工及前合伙人和前員工的聘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