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分支機構是?
公司的分支機構是公司在其本營業地以外的某一區域設置的,執行公司在該區域經營職能的專門機構。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同于公司的內部業務部門,公司的車間、科室等,雖然也是屬于公司的組成部分,但卻不是分支機構。“法人組織的各個組成部分并不一定都是該法人的分支機構,只有那些能夠執行一定法人職能,即從事一定民事活動的分支機構,才能稱作法人的分支機構”。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是指具有外國國籍的公司,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經我國政府批準,在我國境內開辦的,代表該外國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