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168條,資本公積金的主要來源有:1 超過票面額發行股票所得的溢價收入;
2 公司資產評估后的增值額;
3 處分公司資產所得的溢價收入;
4 因公司合并而接受被吸收公司的財產減去公司因合并而增加的債務和對被吸收公司股東的給付后的余額;
5 公司接受贈與的財產等其他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