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0條規定什么?
《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依照此規定,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股東,亦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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