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66-77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應當遵守以下特別規定:
1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準程序。
2 公司權力機關的表現形式。
3 董事會及其構成規則。
4 國有獨資公司的經理。
5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兼職的事先批準。
6 監事會及其組成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