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合同對未來股東具有約束力,而不管他是否是公司合同的簽字者;
2 公司合同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可能是公司合同的簽訂者;
3 公司合同在不違反公司法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約定公司內部事務,從而確立了有限責任公司的高度自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