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優先領取股息。股份有限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有限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利潤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照常分派股息。
二是剩余資產分配優先。股份有限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對公司剩余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