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監管的主體,是指有誰來實施證券監管,也即監管的責任者。
從各國證券監管的時間來看,證券監管的主體主要是政府,但同時又是多元化的,既可以是政府的某個部門,也可以是獲得國家授權的獨立于政府的專門機構;既可以是獲得政府授權的民間組織,也可以是依法行使部分監管職責的證券交易場所。在政府的監管機構中,既可以是混業監管,也可以分業監管。總之,選擇什么樣的機構作為監管主體,是各國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而定,同時也受世界經濟金融發展趨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