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內地對投資者保護措施?
我國內地對投資者保護則是在近幾年才提起的。由于內地證券市場設立早期主要以國有企業籌資及改制為目的,并且內地多年實行的按勞分配制度也在觀念上請示不勞而獲,對股票收益認識偏差,因而忽視了對廣大中小投資者的保護。1999年《證券法》首次把對投資者的保護列入證券監管的目標,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證券法》實施以后,內地也逐步把保護投資者利益作為證券監管的重要目標,并強調應從強化信息披露、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在整個經濟社會中建立股權文化等方面促進對股東利益的尊重和保護。但在具體措施上,除剛剛開始的證券民事訴訟以外,還沒有采取其他切實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