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是:
1.研究和擬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有關規章;
2.統一管理證券期貨市場,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準企業債券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規定監督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5.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義務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其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清算公司、期貨清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審批基金托管機構的資格并監督其基金托管業務,制定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8.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監管境內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
9.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10.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資格并監管其相關的業務活動;
11.依法對證券期貨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12.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13.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