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稱號:BVI公司起名與注冊香港公司起名相同自在,答應中英文公司稱號;稱號答應富含世界、集團、控股、實業、出資等字眼;也能夠在稱號前加上自己喜愛的國家或區域姓名;公司稱號有必要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縮寫作結束語
2、注冊本錢:規范授權本錢為美金50,000,分為50,000股,每股美金1.00;(如注冊本錢超越美金50,000或發行之股數大于50,000股,加收政府費用USD1350)。注資無需驗資到位
3、公司董事: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擔任(自然人無國籍約束,需年滿18周歲);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成員,董事主席是董事會的負責人
4、公司股東: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擔任;政府維護股東利益,無須發布受益人身份材料;股東名冊須存放于BVI注冊署理;公司可發行記名證券
5、注冊署理/注冊地址:公司需委任一個注冊署理(我司供給);公司注冊地址坐落注冊署理之辦事處;
6、運營范圍:公司運營范圍原則上并沒有太大的約束,在合法的前提下可運營任何性質的事務;金融、銀行、信貸、穩妥等格外職業,需取得政府格外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