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注冊代理人為注冊地政府的代表,受理世界各地離岸公司的申請、收取年費及提供相關服務,其職責如下:
1、根據離岸地法律要求,完成“了解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等法律程序,并要求客戶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住址證明文件和專業機構推薦信;
2、做為發起人簽署公司組織大綱和章程,并發起成立公司;
3、委任公司首任董事(Appointment of First Directors);
4、制作并提交公司注冊文件;
5、提供注冊地址;
6、保管股東董事名冊,公司鋼印之印記及其他需要保存在注冊地的文件;
7、簽發“法定注冊代理人證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8、代客戶向公司注冊處申請公司“良好存續證明”(Certificate of Gonnd Standing);
9、代公司向公司注冊處進行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的變更登記;
10、代公司向政府繳納公司年費,并向公司轉交政府年費催交單;
11、代公司向注冊處申請公司清盤或解散;
12、代為安排公司文件公證認證和鑒證;
13、送達注冊地法院傳票;
14、送達政府通知和公函;
15、代公司在注冊處進行抵押、質押和擔保登記;
16、安排離岸公司及其股東董事訴訟、仲裁相關事宜;
17、安排簽署各種專業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