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健全。與各國和國際組織簽訂反洗錢雙邊、多邊協議或公約。多數沒有與其他國家簽署稅務協議。很多離岸地為英美法國家和地區。金融體系發達。 通信交通方便。 實行法定注冊代理人制度,代為行使政府商業職能。當事人不需前往注冊地親為。離岸公司、信托、私人基金、銀行等商業組織在離岸業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免稅和寬松的監管制度為離岸業務創造靈活的運作條件。 銀行對離岸業務的要求和監控比對在岸業務更加嚴格。 當事人控制財產,安全性強。商業組織設立和解散程序簡單。屬于單獨稅區或司法管轄地,具有獨立立法司法權或屬于主權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