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征直接稅,即個人和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繼承稅和財產贈予稅等的國家和地區可以是嚴格意義上的離岸中心;(2)這些國家和地區一般未同第三國和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議,例如:英屬維爾京,巴哈馬,巴拿馬,貝利茲和開曼等;(3)香港地區和英國不是離岸中心,因為它們仍然征收所得稅和其他稅賦,同時它們與眾多第三國和地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議。但是,由于自由的金融政策和優惠的稅率并允許非居民參與進行資金融通,故它們仍然是離岸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