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與世界上包括香港和澳門在內的82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相應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對外正式簽署稅收協定共89個
一、已經生效的82個協定是(依簽字順序):
日本,美國,法國,英國,比利時,德國,馬來西亞,挪威,丹麥,新加坡,芬蘭,加拿大,瑞典,新西蘭,泰國,意大利,荷蘭,捷克斯洛伐克,波蘭,澳大利亞,保加利亞,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羅馬尼亞,奧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馬耳他,阿聯酋,盧森堡,韓國,俄羅斯,巴新,印度,毛里求斯,克羅地亞,白俄羅斯,斯洛文尼亞,以色列,越南,土耳其,烏克蘭,亞美尼亞,牙買加,冰島,立陶宛,拉脫維亞,烏茲別克,孟加拉,南斯拉夫,蘇丹,馬其頓,埃及,葡萄牙,愛沙尼亞,老撾,塞舌爾,菲律賓,愛爾蘭,南非,巴巴多斯,摩爾多瓦,古巴,委內瑞拉,哈薩克斯坦,印度尼西亞,阿曼,突尼斯,伊朗,巴林,吉爾吉斯,摩洛哥,斯里蘭卡,特里尼達和多巴哥,阿爾巴尼亞,阿塞拜疆,格魯吉亞,墨西哥。
香港、澳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安排均已經生效。
二、已經正式簽署但尚未生效的7個協定是(依簽字順序):
卡塔爾國,尼泊爾,尼日利亞,希臘,文萊,沙特阿拉伯,阿爾及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