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非一份招股說明書已經向登記官提交并歸檔,任何人均不能發行、流通或分配招股說明書。
2 登記官不應將任何一份國際公司發行的招股說明書歸檔,除非——
a 一份由所有的股東或者在其中列出的作為公司的未來的股東的人或者他們以書面形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的招股說明書在其發行之日或者之前被提交給登記官,并且支付了指定的費用;
b 招股說明書表面上符合了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或者規章的要求,或者登記官認為該招股說明書對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或者規章的要求的任何背離是正當的,并且不可能誤導一個人根據對它的內容的信任而進行投資;并且
c 也向登記官提交了數份按照登記官的指示核實的第二百三十條所要求的對該招股說明書及該招股說明書中所提到的所有實質性合同的發行同意的文件,或者當些合同不具備書面形式時,提交一份按照登記官的指示核實的列出所有有關它的具體事項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