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督可以制訂規章來規定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要求或授權他規定或提供的事項,或者對執行或實施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尤其是對于違反規章的處罰的規定,是必要的或便利的事項。
2 總督可以制訂規章來確定及規定按照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應支付的費用,并且可以制訂規章將確定此類費用的權力授予指定的人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