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管在其任職或資格上發現何種瑕疵,清算人的行為有效。
2 不管是否存在影響清算或清算人的任命的效力的何種瑕疵或不合規則性,清算人作出的對一個國際公司財產的轉讓、分配、轉移、抵押、變更及其它處置,對于善意取得該財產或價值的任何人及沒有得到該瑕疵與不合規則性通知的人應有效。
3 盡管存在影響清算或清算人的任命的效力的瑕疵或不合規則性,對任何清算人作出或者允許作出財產處置的任何人只要在當時對此不知情,他應受到保護并就其行為免受損害。
4 鑒于第一百七十四條之目的,對財產的處置應包括對金錢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