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國際公司強制清算時的清算人,在其收到對事務的聲明后應產即向部長提交一份有關下列事項的初步報告:
a 發行、認購與支付的資本的數額及財產與義務的估算數額;
b 如果公司破產,破產的原因;以及
c 他是否認為對有關公司的發起、設立及破產或公司的經驗活動的任何事項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2 如果認為合適,清算人可以作出進一步的報告,說明一個國際公司設立的方式與他是否認為在公司的發起或設立中任何人或在公司設立后與公司相關的任何官員實施了欺詐行為或者隱瞞了任何重要事實,并且詳細列出他認為需要向登記官通知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