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司不需要任命某位注冊公司審計師為該公司的審計師,只要
1 該公司或代表公司的官員、董事、代理人或其他人沒有
a 向公眾或公眾中的任何人發出認購公司股份或債券的要約或者分發認購表格;或者
b 向公眾或公眾中的任何人發出存款或借錢給該公司的要約;同時
2 公司成員在任一次公司年會上做出不任命審計師的決議,或者在根據第九十二條第6款了b段的規定未舉行年會時,由成員書面同意不任命審計師。公司在第一屆第一期審計師任命時,于第一次年會上通過不任命審計師的決議即為已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