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非國際公司是根據第十四條第(10)款的規定按照向信托公司提交請求的途徑設立,否則應當在向登記官提交國際公司國際公司組織大綱的同時提交由組織大綱的簽署人簽名的公司章程,該章程可修改表A下包含的條款,從而對公司做出規范。
2 章程應當
a 印刷出來;
b 分段并在每段之前標出序號;
c 經每一個組織大綱的簽署人簽字或者——如果簽署人是公司——由該公司蓋章或由代表其利益的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