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份根據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規定需要或獲準向登記官提交或填報的公文都須通過信托公司向登記官提交。
2 任何向登記官提出的取得證書以及其他由登記官填寫的任何文件簡本與復本的申請必須通過信托公司:當申請是由某國際公司的成員提出,同時其取得公文、證書、簡本或復本是為了個人用途時,第九條的規定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