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托業的發展,信托投資公司的發展,乃至信托投資者投資信托的需要,都要求對信托業務進行清晰地認識,因而首先要對信托業務的分類進行認識。
由于劃分信托業務種類的標準不同,信托業務的種類非常繁多,比如,以委托人為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為個人信托和法人信托;以信托成立的方式為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為任意信托、法定信托;以信托財產的性質為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金錢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以及金錢債權信托:以受益人為標準劃分,信托又可以分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等等。無論信托種類如何劃分,每一種劃分都只是從一個方面反映了信托業務的性質,每種劃分方法又都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例如,一項信托業務,按照不同的標準劃分,它可以分別是個人信托、任意信托、不動產信托和私益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