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官可以,在任何時候隨時,禁止任何在島內的外國公司的股份或證券的銷售或在島內進行要約邀請他人認購任何外國公司的股份或證券,外國公司違反該禁止規定的,該外國公司和所有公司董事和高級職員應當經簡易判決處以一千元的罰款,任何公司董事或高級職員不交付罰款的,處以附加或不附加強迫勞役的三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