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由依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見證或認證的文件可以由公司的董事、秘書或被授權的高級職員或代理人簽名,而無需加蓋公司的印章。
2.如見證或認證文件的董事、高級職員或代理人的簽名被公司的注冊代理人以書面的形式證實,則該文件對公司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