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企業都有這樣一種情況,特別是一些離岸公司,都想在稅務上可以合理的來進行繳稅,對于離岸而言,可以向當地的政府進行申請,而離岸企業可以有這個機會可以申請來豁免,由于現在的離岸地很多,除了注冊bvi公司之地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等之外,中國企業對于香港的選擇也是數量很大,而對于大部分在離岸注冊及經營的公司都會進行周年審計及報稅,而此方法可以把所有可預見之問題減至最少,如可以申請對些香港稅務本來就不是很多的情況下,可以做么豁免,這個就要進行相關的審計及合理的策劃了。
由于企業在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時,是要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滿足其條件方可申請成功,由于香港有限公司的離岸收入是可以從利得稅中豁免的。其條件必須是香港有限公司所經營之業務,如所有運作之活動,均非在香港境內進行,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香港稅率較大部份發達國家為低(2008/09 年度,利得稅稅率為16.5%),在符合香港公司注冊條例及稅務條例中,對公司帳目進行審計的規定,由于審計成功不可能百分百,所就有一個風險,如不成功就是為此支付相應的審計費用,而審計是進行豁免的一個前提條件,對于審計這個就是公司董事要為香港有限公司聘請審計師為帳目進行審計,并要求公司解釋業務操作及流程。
還有一條也要記得,就是要我們為其豁免申請的時候,不要忘記香港公司年審這一塊,這個是每年必須的,對于其申請之時會在一個時間來進行審批,如果成功就會向公司發出發出豁免同意書,這樣就成功的可以豁免稅務了。以上這種情況是針對香港的,其它的地都有各自的情況,當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仔細來了解這一塊,對于其會計、報稅、審計價格要依據當時的政府價格,這個也可以從其香港報表來透明,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