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
按照當地的公司法或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當然受到該法區的保護,其合法性受到國際認可。且由于這些屬地對于公司設立人的國籍并無強制規定,允許任何國籍人,甚至無國籍人設立公司,這也就解釋了,中國人當然是這些屬地公司設立人的合法人選。
此外,注冊“離岸公司”一定需要通過當地合法的注冊機構進行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除了建立在司法區域的合法性之上,也建立在注冊機構的合法性之上。而這一點,通常在商業實踐中,可以通過“Appostille公證加簽”來保證,該認證并不對文件內容認證,而是對于文件的一級簽發人(譬如離岸公司注冊處)的真實性進行認證,該類公證方式廣泛受到各國認可。
綜上所述,對于中國國民而言,只要中國政府承認國際社會所認可的這些國家與地區的合法性,按照國際公約承認這些法區所頒布法律的合法性;那么中國政府沒有理由限制其國民在這些法區成立離岸公司,而目前中國也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公民在其他國家設立離岸公司。但國家出于保護國有資產的考慮,確實對國有企業在外設立離岸公司有審批上的要求,但這與離岸公司的合法性本身并無關系。